【安监制度】博罗县安监局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精选推荐】

时间:2023-05-20 15:45:04 规章制度 浏览次数:

县安监局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第一条为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的表率作用,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提高我局的公信力和执行力,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监制度】博罗县安监局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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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安监局领导干部学法制度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的表率作用,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提高我局的公信力和执行力,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要求,参照《博罗县政府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领导干部是指局党组成员及各股室、大队、中心负责人。

第三条  局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法律学习,牢固树立宪法和法律观念,增强法律素养和专业素质,注重提高自身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

第四条  局领导干部学习法律,应坚持学以致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  局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的重点:

(一)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行政的基本理论;

(二)规范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

(三)与本局安全生产职能及分管工作密切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和规章;

(四)保密、廉政、防止职务犯罪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制度;

(五)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第六条  局领导干部学习法律法规,采取自学与集中相结合的办法,坚持以个人自学为主的原则。集中学习,主要采取局长领学、专家讲座、集中研讨、交流体会等方式进行,每年不少于四次。

第七条  局办公室负责拟定本局领导干部年度法律法规学习计划,经局领导审定后组织实施。局领导干部应分别制定自身年度学习计划和目标,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养,注重提高自身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第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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