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方案】邯郸市科技局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纪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完整版】

时间:2023-05-24 11:25:03 规章制度 浏览次数:

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纪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工作方案根据《邯郸市政府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纪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实施方案》(邯政[2017]13号)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科技方案】邯郸市科技局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纪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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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邯郸市政府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纪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实施方案》(邯政[201713号)要求,结合科技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邯郸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和《邯郸市政府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纪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实施方案》,坚持以依法有序、科学规范、便捷高效为原则,紧密联系科技工作实际,突出问题导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纪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简称“三项制度”),着力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有效履行职责,切实维护服务对象和广大群众合法权益,优化科技营商环境,为建设创新型邯郸提供有效法治保障。

二、任务措施

按照全市试点实施方案要求,2017年底前,全面建立和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通过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门户网站,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信息。

1.制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根据市《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实施意见》,制定市科技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明确行政执法公示的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事项,建立健全对公开信息的审核、纠错机制,构建分工明确、职责明晰、便捷高效的行政执法公示运行机制。

2.加强事前公开

主要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监督方式等信息,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部门机构和局属事业单位职能调整等情况动态调整。

1)根据编制部门核准的责任清单,编制《市科技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明确行政执法主体、职责、权限、依据等须事前公开的内容,上报市政府法制办审核后,在市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公示。

2)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编制《市科技局执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主体、依据、对象、内容、比例、方式、频次等需事前公示的内容,按照有关工作要求上报市工商管理部门审核后予以公示。

3)由局政策法规处牵头,机关各有关处室、局属事业单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编制行政执法流程图,明确具体操作流程;编制行政执法服务指南,明确行政执法事项名称、依据、受理和审批处室(单位)、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监督方式、责任追究、法律援助渠道、办公时间、办公地址、办公电话等内容,方便基层和群众办事。

4)局政策法规处根据市政府法制办要求,做好持证执法人员信息核对和上报工作。

3.规范事中公示

1)机关各处室和市知识产权局在执法活动中,要按照国家、省统一标准制定执法行为现场出具的执法文书样本,出具执法文书,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力义务等内容,并做好解释工作。

2)全面落实和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对未参加执法资源考试和未取得执法资格的,不得参加和从事执法活动。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检查、调查等执法活动要主动亮明身份,出示国家有关部门、省政府统一负责印制或经备案的行政执法证件。市知识产权局执法活动要按照规定规范着装和佩戴统一标识。

3)机关有关处室和局属事业单位固定办事场所要明示工作人员姓名、职务、执法种类和服务事项等信息。

4.推动事后公开

按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决定、行政检查情况等执法结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国务院有关规定,在制定行政执法公示具体办法中明确行政执法行为事后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时限、程序和公开期限等事项,确保应当公开的执法结果都向社会主动公开。

2)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邯政办字[2015206号)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布“双随机”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

5.创新公开方式

1)按照市政府《关于推进互联网+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平台建设的意见》(邯政字[201669号)要求,加强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门户网站、服务窗口建设,探索运用微博、微信、智能手机第三方应用程序等载体,全面、及时、准确公示执法信息,拓宽公开渠道,方便群众查询。

2)积极探索建立办公自动化系统与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的数据交换机制,实现执法信息向公示平台的即时推送。

(二)全过程记录制度

1.修订完善制度。根据《河北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冀政办[2015107号),修订完善《市科技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编制全过程记录流程图,明确各个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等事项,完善执法信息采集、存储、分析、归档等规范化建设制度。

2.规范文字记录。根据行政执法的种类、性质和流程等,规范执法文书制作,推行执法文书电子化,明确执法案卷标准,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

3.推行音像记录。主要是对现场检查、随机抽查、调查取证、证据保全、听证、行政强制、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活动,要进行音像记录;对直接涉及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要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

1)结合行政执法工作实际,编制《市科技局音像记录事项清单》,明确进行音像记录的关键环节、记录方式以及应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

2)严格按照市科技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音像记录事项清单》,规范开展录音、录相、照相、视频监控等音像记录和全过程音像记录工作,并将音像资料及时归档保存。

3)根据省财政厅、省法制办、省质监局制定的音像记录设备配备办法和配备标准,配备专门相关音像记录设备并制定相关使用、管理办法和监督规则。

4)学习参考借鉴我市有关行政执法部门音像记录模板,开展音像记录工作。

5)提高记录信息化水平。要利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结合办公自动化建设,积极探索成本低、效率高、易保存、不能删改的记录方式。探索即时上传云存储模式,推进执法全过程同步网络管理,提高行政执法记录的信息化水平。

6)强化记录实效。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收集、保存、管理、使用等工作制度,加强全过程记录数据统计分析,充分发挥全过程记录信息在案卷评查、执法监督和行政决策和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的作用。

(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1.健全审核制度

依据《邯郸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邯政法办[201624号),修订完善《市科技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2.落实审核主体

1)明确局政策法规处为负责市科技局重大行政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的内设机构,根据机关编制和人员配备情况,充实法制审核人员,确保能够满足工作需要。

2)积极组织参加全市和系统法制审核人员培训,不断提高法制审核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

3)建立和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对重大复杂疑难法律事务组织法律顾问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

3.确定审核范围

1)根据科技工作的特点,结合执法层级、所属领域、社会影响等因素,明确界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审核范围,编制《市科技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2)积极扩展法制审核范围,探索对法定简易程序以外的所有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

4.细化审核程序

根据执法工作实际,编制《市科技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明确法制审核送审材料,规范审核程序、审核载体、时限要求、法制审核意见与拟处理意见不一致的协调决策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等事项,规范法制审核行为。

三、实施步骤

(一)工作启动阶段(20174月)

1.制定方案。根据全市统一安排部署和试点工作要求,研究制定市科技局工作方案,并上报市政府法制办。

2.参加专题培训。根据市政府法制办工作安排,组织有关人员参加三项制度专题培训,提高法制工作人员工作素质。

3.摸底调查。按照市政府制法办安排和要求,组织开展执法人员、法制审核人员、音像记录设备、执法公示平台、执法信息系统建设等情况摸底统计,为推进三项制度落实奠定基础。

(二)制定修订制度阶段(20175-6月)

1.根据科技工作的特点,制定、修订完善各项制度、清单、服务指南、流程图等工作。

2.汇总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纪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编辑形成执法工作手册,印发各处室、局属事业单位,并报送市政府法制办备案。

(三)全面实施阶段(20177月开始)

1.规范实施。按照全市统一安排部署和市政府法制办具体工作要求,自20177月起按照新修订完善的相关制度和工程流程,全面、严格、规范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纪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根据科技工作实际,突出问题导向,对重点执法行为进行重点规范,对薄弱执法环节不断健全强化,确保行政执法制度化、规范化。

2.监督检查。加强对三项制度实施情况的内部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三项制度实施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三项制度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3.优化提升。不断完善、优化三项制度工作流程,巩固和提高三项制度落实成果,进一步提升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行政执法水平。

(四)迎检验收阶段(201711月)

按照市政府法制办要求及时上报各类信息。201711月,开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并上报市政府法制办,做好迎接市政府三项制度专项考核验收准备工作。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把三项制度的推行列入市科技局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由市科技局局长申陆峰任组长,副局长岳光亮、高运方任副组长,局政策法规处、办公室、高新处、农村处、社会发展处、资源配置与管理处、科技合作与成果转化处、机关党委、市知识产权局负责人为成员的市科技局推行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处,具体负责各项工作任务的协调、督导落实。

(二)强化工作落实。机关各有关处室和局属单位要认真执行机关制定的行政执法工作制度,要把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纪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落实,与深化机关作风整顿、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集中整治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能力。

(三)加强信息宣传。机关各有关处室和局属单位要通过门户网站和新闻媒体,积极宣传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和推进工作信息。要结合科技帮扶工作,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宣传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提升科技管理和科技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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