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制度】办公会议制度(仅供参考)

时间:2023-05-20 11:50:03 规章制度 浏览次数:

办公会议制度一、主持与记录办公会议由综合科负责通知,中心管理办公室主任)主持,主任未列席会议时,由副主任或纪检组长主持。综合科做好会议记录。二、召开时间办公会议召开的时间为每月第一个周一上午9:00。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监察制度】办公会议制度(仅供参考),供大家参考。

【监察制度】办公会议制度(仅供参考)



办公会议制度


一、主持与记录

办公会议由综合科负责通知,中心管理办公室主任)主持,主任未列席会议时,由副主任或纪检组长主持。综合科做好会议记录。

二、召开时间

办公会议召开的时间为每月第一个周一上午9:00。特殊原因需延期召开、停开由综合科提前通知。

三、参加人员

管理办公室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由于出差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例会的,应提前向综合科请假。

四、会议内容

1、各科室负责人总结通报上个月本科室工作情况,包括工作内容、原定计划的完成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等;

2、学习和讨论近期重大方针、政策以及传达区委区府重要会议精神等;

3、解决上阶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计划和布置本月工作;

4、学习和讨论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检查方面的重要问题;

5、讨论和决定管理办公室近期工作中的其它重大问题。

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也可以视工作情况适时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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