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制度】封开县农业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全文完整)

时间:2023-05-19 16:40:04 规章制度 浏览次数:

县农业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第一条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完善和规范我局政务公开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业制度】封开县农业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农业制度】封开县农业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全文完整)


县农业局政府信息依

申请公开制度


第一条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完善和规范我局政务公开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封开县农业局政务公开的所有单位。

第三条 依申请公开是指只涉及部分人和事,不必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根据自身需要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行政机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程序向申请人公开。

第四条 依申请公开应当遵循合法、及时、准确和便民的原则。

第五条 依申请公开内容

申请人申请公开的,原则上应当予以公开,但依申请公开的信息范围不包括:

()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

()属于国家秘密的信息;

()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信息;

()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个人合法权益受损害的信息;

()与行政机关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妨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危及他人人身权利的信息;但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公开的除外;

()需要政府部门加工、整理方能提供的信息;

()可能会被申请人用来获取不正当利益的信息;

()法律、法规、规章禁止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第六条 依申请公开程序

()申请意见的提出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获取政务信息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申请。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所需政务信息的内容描述;公开的形式要求。政务公开申请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本机关向申请人提供申请书的格式文本。

()申请意见的审核与受理

本机关对收到的申请要进行审核,并根据下列情况分别做出处理:

1、申请形式、内容符合要求的,应当予以受理;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机关掌握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3、申请形式不符合规定或者内容不明确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允许申请人当场补正。

()申请意见的处理

本机关对受理的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做出处理:

1、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可以公开范围,并能够当场予以提供的,应当决定予以提供;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或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行政机关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应当给予指引,告知申请人检索、查阅的途径、方法,或者采取其他适当方式帮助申请人获取有关政府信息;

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由上级行政机关形成并已经公开的,应当在本机关所掌握的范围内予以提供;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应当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内容;

6、本机关认为申请公开的内容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利益的,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意见;第三方不同意的,不得公开,并向申请人说明情况;第三方未在行政机关要求的期限内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公开。但是,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通知第三方。

7、申请内容不明确,申请书形式要件不齐备的,行政机关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申请人进行更改、补充后重新提交申请书的,作为提交新的申请,重新计算答复期限。

8、行政机关对申请人提出与其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无关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可以不予提供。

9、同一申请人向同一行政机关就同一内容反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机关已经答复的,可以不再处理。

()期限

1、本机关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能够当场做出处理的,应当当场做出处理;

2、不能当场做出处理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做出处理。

3、因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做出答复或者提供信息的,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人同意,可以将答复或者提供信息的期限适当延长,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五)费用收取  

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除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行政机关不得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收费标准依据《封开县物价局封开县财政厅关于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存在阅读困难或者视听障碍的,行政机关应当为其提供必要的帮助。

第七条  依申请提供公开内容的形式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有条件的可以安排适当的时间和场所,供申请人当场阅读或者自行抄录。应申请人的要求,政府机关可以提供打印、复制等服务。

第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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